晋中市幼儿园房屋抗震鉴定专业机构报告
一、晋中市幼儿园房屋抗震鉴定步骤有哪些?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记录。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勘察与检測。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件的截面尺寸、构件的受力情况、材料的实际强度、发生的变形、产生裂缝的情况、构件中钢筋的配置情况、钢筋的锈蚀情况、混凝土的碳化情况、地基的沉降情况等等。
6、根据勘察与检测所搜集的内容,进行理论计算分析,确定结构的实际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等级。
7、根据评定结果和各项指标,得出建筑物的抗震鉴定结论。
二、晋中市幼儿园房屋抗震鉴定报告正文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标题: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和鉴定类别。
首段:正文**段应清楚表述鉴定标的物名称、地址、建造时间、鉴定事由、委托方名称、鉴定类别以及现场检测时间。
2工程概况:写明工程建筑和结构方面的基本信息,分别介绍建筑物的地址、建造时间、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层数、建筑布置、建筑外观(照片);结构类型、基础类型、主要构件形式、材料类型;周边场地状况、使用历史;参建各方主体名称等内容;针对一些灾害事故工程,此处需简要介绍事故发展经过,主要包括事由始末时间,责任各方空间位置关系,相互影响的工程特征、以及曾经采取的技术措施等,必要时应附以照片和图形说明。
3工程资料检查:写明对工程委托方已提供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质保资料等内容的检查结果;针对设计图纸和勘察报告,应标明相关时间和工程业务号。针对在建过程中各类检验报告,应写明出具机关、报告编号和报告结论等。
4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目的、内容、仪器和依据:鉴定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检测鉴定的范围以及委托目的;具体检测鉴定项目的名称、检测抽样方法和数量;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5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分别对检测项目进行分类和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检验批计算评定,并将结果与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对比,表达中应作出必要的统计和归纳。若委托方无提供设计图纸,则对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构件的实际检测情况和结果分布范围作出陈述。现场中如遇有特殊检测条件时,应在报告相应的检测结果中予以说明。
三、晋中市幼儿园房屋抗震检测鉴定——鉴定方案:
(一)鉴定内容
1、安全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
2、抗震鉴定。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二)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专业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鉴定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